由于壓力容器的使用特點及其內部介質的化學工藝特性,往往需要在容器上設置一些安 全裝置和測量、控制儀表來監控工作介質的參數,以保證壓力容器的使用安全和工藝過程的 正常進行。 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主要有安全閥、片裝置、緊急切斷閥、安全聯鎖裝置、壓力 表、液面計、測溫儀表等。
上述六大部件 (筒體、封頭、密封裝置、開孔接管、支座及安全附件)即構成了一臺壓 力容器的外殼。對于儲存用的容器,這一外殼即為容器本身;對于用于化學反應、傳熱、分 離等工藝過程的容器,則須在外殼內裝入工藝所要求的內件,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產品。





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規定什么條件下接管與殼體之間的焊接接頭應當采用全焊透結構?
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應采用全焊透型式:
1.介質為或毒性為極度或高度危害的壓力容器。
2.做氣壓試驗的壓力容器。
3.第三類壓力容器。
4.低溫壓力容器。
5.按疲勞準則設計的壓力容器。
6.直接受火焰加熱的壓力容器。
7.移動式壓力容器。